2009年10月购机于南山区白石洲湾畔百货,2013年3月18日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,除洗衣机本体爆炸损坏外,衣物已经破损,爆炸的碎片威力巨大,导致冰箱门变形,且墙体瓷砖震碎,电脑由于保护器动作失电导致蓝屏故障和硬件损坏。庆幸的是,当时无人员在场,未产生人员伤亡。经与经销商湾畔百货沟通,其概不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,并且未到现场采集图片及其他证据。
多次致电三洋总部,三洋方承诺更换一台同型号洗衣机新机,本人拒绝,称此次发生的绝非仅限于质量问题,而是一个事故,虽未造成人员伤亡,但已经造成了财产损失,事故原因未做调查,就草率提出更换同型号的机器,无异于给用户加装了一个非定时炸弹。
3.19日,三洋提出给予1200元的现金赔偿,本人拒绝!我希望让三洋提供一台非三洋品牌的,而且要比三洋品牌安全的洗衣机。至于具体选哪家,让三洋决定,原因是我对三洋的品牌安全失去信心了,而且对厂家代表的办事态度及作风所深深震慑,所以不敢用三洋品牌了。至于哪个品牌更安全,我也不知道,让三洋给我选吧。
该事件定义为一个事故,过了三包期,发生事故,厂家要承担什么责任?消费者可以申请哪些赔偿?虽未造成人员伤亡,但此事故导致了财产损失如何计算,如何赔付?厂家上门所谓的深圳总经理某某某态度嚣张,极度张狂!让人很难接受.....
以上爆料有广电集团电视媒体介入,期待大众揭穿此类厂商质量问题!另:三洋深圳总经理称惠州三洋洗衣机爆炸事故并非三洋质量问题,但已为消费者更换了新机。若非三洋质量问题,就更换新机?有这样傻帽的厂商?对不起!俺不信!有傻帽的厂商,但是没有傻帽的消费者!你可以一派胡言,我可以一概不听!谢谢!看图须谨慎!胆小者勿入!
责任编辑:卢海
来源: 中国质量网